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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民法典》颁布后,“私家调查”在我国频繁出现,目前不完全统计: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海南、广东、福建、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南、江西、湖北、陕西、山东、山西、河北、辽宁、上海私人侦探【行业暴露的问题令人担忧】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甘肃、宁夏、上海、深圳、广州,天津有“私家侦探公司”也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快速变化。调查竞选活动暴露了令人担忧的问题在中国古代,在运输货物时,为了保护人身财产和人身安全,会找一个在世界上享有强大势力美誉的“保镖机构”。在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疯狂的同时,犯罪问题空前严重。在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无奈的西方人催生了神奇的“私人侦探社”。在今天的中国,当我们完全信任的国家机器不能顾及每个少数民族的个人利益和安全时,我们应该向谁求助?你是想穿越时空寻找“镖局”,还是漂洋过海寻找“私家侦探”?还是一败涂地就直接去冥界?
一个“合法”而混乱的调查行业
2010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万马论道·2003中国商务调查峰会”在杭州召开。这是继2002年重庆会议之后,调查行业同仁对这一新兴行业命运与未来的又一次学术交流与探讨。这次会议,许多人因此相信 调查 行业将会浮出水面,乌云终会散去。
资深侦探调查公司老板段润红督察认为,“这次会议讨论的问题很原始私人调查 行业暴露的问题令人担忧,是‘适应’社会的需要”。一年了,我用自己的名字注册了一个商标。我在北京商标总局申请了品牌认证,但是国内可以申请“私人侦探”品牌但不能使用侦探的名称注册营业执照。
“公救济”与“私救济”
无论从社会学还是市场经济的角度,都不难发现,中国调查产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涉及一个敏感的核心问题。
四川大学法学系康树华教授认为,中国调查产业实际上是在全社会“公积金”的微薄基础上兴起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许立根描述了一个案例:浙江某民营企业会计携500万元公司资金潜逃。但半个月后,这个案子就因为没有线索而搁置了。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种卷款潜逃的案件,必须要让位给更大的案件。但对于这家民营小企业来说,足以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在老板的再三求情下,加上警力有限,公安机关的态度只能是“要么等,要么你自己找”。
“还有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突然失去亲人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大事,但公安机关每年能派出多少警力去破案?又有多少受害者能做到?”他们得到?” 回到自己的家庭上海私人调查公司,过正常人的生活?”康教授补充道。
在以往超稳定的社会形态中,国家职能部门能够掌控局面,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巨大变革,国家机构发现自己要应对的新问题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多。并且更难对付。
“民众在这种情况下成为弱势群体,从小的教育让他们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相关职能部门身上,当这种充分信任的寄托因为种种原因而破灭时,难免会有不满情绪这种情绪积累之后,爆发出来,要么是在罪犯身上,要么是在处理事件的国家职能部门身上,这两者对社会稳定都是极其危险的。
私人调查行业诞生的那一刻,就决定站在弱势群体一边,用商业手段弥补政府之间的“情感鸿沟”和个人。
“看一个行业,不能简单的看它做什么,生产什么。首先要看社会对这个行业有没有需求,这个行业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以及对社会有益还是对社会有益的补充。”
但也有人认为,中国调查产业的崛起,是对国家有关部门的挑战,是国家有关部门无能为力的体现。而且,这个行业的暴利现象将受到有关部门的严厉打击。因为我们都知道,垄断的国家公安、检察、法制虽然拥有特殊的权力,但在经济上必须与当事人保持相当的距离。而私人调查,虽然历经千辛万苦才把生意做下去,但收入还是很可观的。据相关人士透露上海小三调查公司,专门调查“小三”案件的基层调查警官,月薪至少在2万到3万元之间。
上海私人侦探,常建军律师认为,“私人调查作为一种私人救济手段,不应与现代社会的公济救济完全对立。公共保护就是私人保护。私保的前提和基础是公保的补充和完善,两者相辅相成。
中国行为学会会长、宪法学专家李步云教授也认为,“公救济”与“私救济”并不矛盾。“‘私权’只能是‘公权’的补充,它的作用是寻找证据,最终能不能用,能不能当庭作证,必须由‘公权’来决定”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设立“民政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性质的民间机构”。
2、对现有的“私人侦探学会”民间组织要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清理取缔。禁止以更名、更名方式继续开展同类业务。
三、加强对公安、检察、法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禁止个人(包括退休公务员)组织或参与“私人侦探所”工作非政府组织。